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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实施内河集装箱发展行动计划 拓展外贸集装箱业务 提升通航服务效能

  江苏省是我国内河水运量最发达的省份之一,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共拥有四级以上高等级航道3081公里;全省港口累计拥有各类生产性泊位6925个,港口多项指标保持全国第一。

  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等7个部门联合制定印发《江苏省内河集装箱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简称《行动计划》),明确将着力实施航运航道畅通、港口功能提升、示范航线打造、集装箱船舶标准化提升、江海河集装箱联运、发展环境改善“六大工程”,到2020年,三大内河集装箱运输核心通道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内河集装箱运量达到50万标箱,持续提升内河集装箱发展水平,变潜能为动能。

  提升三大内河集装箱运输核心通道

  一寸水深一寸金。今年4月24日,南京至长江出海口431公里的12.5米深水航道全线贯通,航运航道进一步畅通,航道通航条件极大改善,大型海轮实载率提高,航运成本下降。

  江苏以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提高内河集装箱运输竞争力和规模化为发展目标,聚焦内河集装箱核心运输通道发展。根据《行动计划》,江苏将以2000吨级航道为引领、1000吨级航道为基础,进一步畅通连接连云港港、太仓港、南京港等区域集装箱枢纽港口的高等级航道,重点打造和提升苏北至连云港港、苏北经苏中至太仓港(或南京港)等长江港口、苏南至太仓港三大内河集装箱运输核心通道。

  江苏积极支持内河集装箱港口对外开放服务功能建设,在进一步完善现有淮安(“一区三港”)、无锡(宜兴新港、新安大桥)等二类口岸功能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徐州、苏州、宿迁、海安等内河集装箱港口二类口岸、海关直通点等开放服务功能的申报建设,力争实现二类口岸或海关直通点等对外开放功能覆盖主要内河集装箱运输通道沿线码头,为内河集装箱港口开展外贸集装箱业务创造条件。

  至2020年,江苏将争取基本形成以淮安港、无锡内河港、徐州港、苏州内河港四大港口为重点,以宿迁港、盐城内河港、南通内河港、常州内河港等为补充的内河集装箱港口布局;打造苏北至连云港港线、苏北经苏中至太仓港线、苏南至太仓港线三大示范航线,实现内河航线“五定”(定点、定线、定船、定时、定价)运行;主要集装运输通道沿线建成6至8个现代化内河集装箱作业区。

  加强江海河集装箱物流无缝对接

  2017年,江苏加快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报送内河集装箱9型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成果,申请纳入《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标准。

  在此基础上,江苏将根据全省内河干线航道通航技术状况,组织开展内河集装箱适用船型主尺度标准研究论证,完善内河集装箱船型主尺度系列标准,加快研发和推广适用于江苏内河航道的大型化、标准化集装箱船型,推动集装箱船舶运力结构优化调整。到2020年,苏北运河运行的主导船型将达到96标箱以上,苏南运河运行的主导船型将达到64标箱以上。

  内河集装箱运输是沿海及近远洋集装箱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行动计划》,江苏将加强江、海、河港航合资合作,鼓励区域内沿江、沿海集装箱港口与内河港口通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互设办事机构等方式,开展业务、航线等多领域合作,共同开辟航线、联合组织货源。加强江、海、河集装箱物流的无缝对接,加强内河港口与沿江沿海港口的航线合作,按照沿江、沿海集装箱港口班轮的班期,倒排内河集装箱航线的船期,确保内河集装箱运输航线与干线船班期的无缝对接。

  为给内河集装箱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江苏将切实提升内河集装箱通航服务效能,开通内河集装箱船过闸绿色通道,面向内河集装箱示范航线的集装箱船舶,给予过闸“一次登记、全程服务、无缝调度”和“全天候”过闸支持。着力优化口岸服务环境,加强与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沟通,推进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积极推动海关联动,通过内河与沿江沿海海关(检验检疫)等各环节的联动,支持内河港口开展属地报关业务,提升区域通关水平。协调海关部门支持内河集装箱内外贸同船运输,为企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提供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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