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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海员工作和生活条件将执行国际标准

  今年8月至9月,广东作为《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全国试点之一,将依据《办法》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8月15日上午,《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宣贯会议在东莞市沙田镇举行,东莞海事局、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莞市港航协会、东莞市砂船船东协会,以及全市有关航运公司和个体船东代表共同参加了本次会议。

  据介绍,《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于2016年11月12日在我国正式生效,该公约被誉为“全球海员权利法案”。为确保《公约》顺利实施,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了《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今年8月至9月,广东将作为全国试点之一,依据《办法》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东莞海事局船员处王霖表示,该《办法》的实施将涉及到莞市27家航运企业和众多个体船东,全面覆盖了150余艘东莞籍远洋船舶以及大部分珠江口水域砂石采运船舶,明确了海员工作和生活条件的国际标准,将给船员带来直接利好。

  东莞海事局表示,接下来还将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宣贯活动,并进一步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合作,推动全行业共同参与到《办法》的实施工作中,并呼吁业内各界深入了解和理解政策的实施,积极当好《办法》的传播者、践行者,持续改善海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让海员工作更加体面、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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