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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海事局沌口处召开辖区《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宣贯会

  为扎实做好国家强制性标准《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以下简称《标准》)的宣贯和实施,落实武汉海事局的通知要求,沌口海事处积极行动,立即开展各项《标准》宣贯活动。8月2日上午,沌口海事处联合武汉经开区港航处在处会议室组织召开《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宣贯会。会议由刘世娟处长主持,武汉经济开发区港航处龚慧芳处长和相关人员,沌口处监管科及各执法大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17家受邀涉码头单位派出主要负责人员参加会议。武汉局赵华成副局长和通航管理处丁振峻处长、危管防污处欧阳忠出席会议。

  首先,我处组织参会人员观看了《为了一江春水浩荡东流》宣传片,随后,危管防污处欧阳忠介绍了新颁布实施的《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标准规范,重点讲解了防污染管理、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含油污水排放控制要求、生活污水排放控制要求、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接下来各与会代表针对各自码头防污染的状况、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未来规划进行了讨论、阐述,对海事部门及时宣贯和开门纳谏的举动表示感谢,纷纷表态将坚决贯彻执行海事部门规定,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收集、排放、处理船舶水污染物的特别监管要求。讨论中,副局长赵华成和刘世娟处长、丁振峻处长、欧阳忠分别还向各码头负责人及时解答了海事监管的一些专业问题。

  宣贯中,处长刘世娟和沌口经开区港航处负责人分别提出了建议和要求。通过今天《标准》宣贯,让参会人员对于新标准有了透彻的理解,对于日常出现的问题有了明确整改方向,对于排污标准有了总体概念。进一步让航运负责人及码头业主看到了政府在治理长江污染方面工作的决心,明确认识到自身作为长江运输部门的一员,在长江污染治理中应承担的首要责任,形成了“政府齐抓共管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利氛围。

  最后,赵华成副局长对各码头、船公司负责人提出要求:希望大家要认清形势 提高认识,加强职工安全、环保方面的教育培训,用高标准超越一般码头管理,真正做到行业领先;二是要求大家认真学习宣传资料,贯彻新的船舶水污染排放控制标准,包括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及船舶垃圾等的排放控制要求,象保护眼睛一样去保护长江,为长江的环境保护做出我们的贡献。

  宣贯会结束后,与会代表在“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开发 ”的横幅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大家纷纷表示将坚决贯彻执行海事部门规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收集、排放、处理船舶水污染物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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