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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速8月1日起继续施行货车分时段差异化收费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过路过桥费用要求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扩大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从2018年8月1日,在我省继续实施高速公路货车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并加大优惠力度,一是延长优惠时段两个小时,由原来的每天22时至次日6时的8个小时,延长到每天20时至次日6时的10个小时。二是扩大优惠范围,由原来仅对持有河南省ETC非现金支付卡的货车享受9折优惠,扩大到持有全国各地的ETC非现金支付卡的货车均享受9折优惠。优惠时段更长、优惠范围更广,预计全年河南高速公路将为广大货车车主和物流企业优惠超过5亿元。

  2017年8月1日,我省率全国之先,开始施行高速公路货车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即每天22时至次日6时,对驶离我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口并持有我省ETC非现金支付卡的货车实施通行费9折优惠,其他货车实施9.5折优惠。

  优惠政策实施以来,呈现出物流成本降低、货车总流量持续上升、道路资源利用率上升、通行安全提升、经济运行效率提升 “一降四升”的良好态势,经济和社会效益兼得。一是物流成本降低,一年来共优惠通行费3.32亿元。二是货车总流量持续上升,同比增长15.08%。三是道路资源利用率上升,提升约3.56%。四是通行安全提升,事故起数下降66.67%。五是经济运行效率提升,有力推动多式联运物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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