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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组织颁布实施《2010年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指导意见

  国际海事组织人力资源、培训和当值小组委员会(HTW 4)已批准缔约方、主管部门、港口国管制当局的关于实施《1978年STCW公约修订案》要求的临时指导性文件(STCW.7 / Circ.24) 。

  内容可归结如下:

  - 提供证明和证明文件

  - 提交《STCW公约》证书和认可的参考资料;

  - 与ECDIS相关的培训和熟悉的要求;

  - 与第II / 5条(甲板一级水手 ),III / 5(机舱一级轮机员),III / 6(高级电机员)和III / 7(普通电机员)有关的证书。

  2017年6月7日至16日举行的国际海事组织海事安全委员会(MSC 98)认可了HTW 4批准STCW.7 / Circ.24的决定。因此,MSC 98同意撤销MSC / Circ.1030和MSC / Circ.1032的通告,并指示国际海事组织秘书处将STCW.7 / Circ.24号文件作为STCW.7 / Circ.24 / Rev.1重新发布,从标题中删除“临时”的字样。

  建议各航运公司认真研究有关的通知,如可能的话,在船上备妥修订版通知的副本,以便在港口国监控或其他检查过程中进行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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