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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强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的意见》,明确加大对3455公里高等级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的整治力度,争取在2018年6月30日前,所有非法码头全部停止作业。

  根据《意见》,2017年6月30日前,各市将非法码头的拆除和规范提升清单报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6月30日前,所有非法码头一律停止作业;2018年年底前,未完成规范提升的非法码头完成主体拆迁工作;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拆除场地的清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意见》提出,各市政府须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处置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执法人员要规范执法程序;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督查,及时对整治情况组织验收,整治不合格的码头不得投入生产经营。各市政府还要完善日常巡查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坚决杜绝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为保证整治效果,《意见》要求各市政府建立跟踪巡查制度,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也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专项督查。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将列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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