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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港口集团财务公司成功实施首笔银团贷款业务

  近日,河北港口集团财务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秦皇岛分行签署了邯郸国际陆港建设项目融资服务银团贷款协议,并于1月18日办理了287万元的首笔提款。作为财务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首次银团信贷合作,它的成功发放体现出财务公司在参与成员单位融资业务时的多元化渠道和议价能力,开辟了财务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新途径。

  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或授信业务。财务公司通过银团贷款方式与同业合作,既能够以更低的成本帮助成员单位解决融资规模;又可以与其他金融机构实现产品共享,为集团和成员单位提供全方位、综合性金融服务;同时也能够转移和分散信贷风险,推动财务公司业务向纵深发展。

  此次银团贷款项目的成功运作,为财务公司开展新业务积累了经验。财务公司将继续加强同业合作,进一步运用银团贷款融资工具,扩大与外部银行合作,加大营销力度,丰富信贷品种,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为河北港口集团成员单位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更好地实现服务河北港口集团发展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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