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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港口协会,中国船级社,部水科院,部安质司、公安局、应急办、海事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管理的意见》(交办水〔2017〕34号)精神,我部组织起草了《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17年5月1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胡琳琳,联系电话:010-65292641,传真:010-65292642。

  附件: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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