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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免税政策申请受理工作的通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有关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6年第45号)要求,现启动2017年度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免税政策申请受理工作。请各有关航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将申请进口免税登记政策的船舶清单(见附件)及有关资料,于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EMS)报送我部(水运局)。

  联系人:王常男,电话:010-65292656,传真:010-65292648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电子邮箱:shipping@mot.gov.cn

  交通运输部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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